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公司2019年暑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公司决定开展暑期放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内容: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安全、网络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及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着重在杜绝易燃易爆和在防火、防盗、防台风等方面隐患,也就是门窗、防盗网是否完好,供电线路是否存在故障,设备设施是否会受潮湿等,具体如下:
(一)建筑物安全。检查员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
(二)食品与饮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检查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三)治安安全。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外来人员的登记情况,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
(四)消防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教师公寓区架空层、楼梯是否堆积杂物,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是否加强特种设备、物资和易燃易爆品的管理。
(五)校园养犬。教职工和租户养犬是否符合《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
(六)安全教育。是否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诈骗、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学院安全办巡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各部门、单位全面自查本部门、本单位办公、教学、实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物,所属区域的消防设备设施、消防通道以及所管辖的办公室、教学楼(场地)、实训楼(场地)的建筑物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二)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对所分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排查。
2.教务处:第一、二号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3.员工工作处:员工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4.后勤处: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员工食堂、员工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教工区公寓楼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排查。
5.保卫处:学院大门、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6.人才招聘办公室、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员工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7.实训中心:第三、四号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8.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排查。
9.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馆、体育场地和隶属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0.团队培训中心: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工程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排查。
12.网络信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排查。
(三)由学院安全办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员工处、后勤处、实训中心、网络中心相关成员组成院级专项检查小组,对重点教室、实验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员工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巡查。
三、排查时间
(一)自查时间:7月4—5日。
(二)牵头部门检查时间:7月5日。
(三)安全办巡查时间:7月5—6日。
四、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排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校舍安全和日常水电维修项目的直接报送后勤处;教学设备维修报实训中心;涉及公共安全(消防、治安、交通)隐患、社会稳定的报安全办;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及门窗破损及关闭等简单零星维修的,由本部门、本单位自行解决,无需报送。
(二)三级排查完成后,要填写排查表(从附件下载)。所有部门、单位将排查表于2019年7月5日下午16:00前统一送至安全办公室(行政楼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安全办邮箱hnjmab@163.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将表格填写部门单位名称和盖章后上报。
(三)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及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准备工作。
附件:
2019年暑期放假前安全隐患排查表
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