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29日—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宣传学习宪法。
三、具体活动安排
(一)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通过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教师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宪法活动;宣传统战部负责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和宣传栏等平台开展宪法专题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团委在国家宪法日组织一次升国旗仪式和“国旗下讲宪法”主题活动;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一次宪法主题班会活动,并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宪法知识网络竞赛、宪法朗诵征文比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二)持续推进网上学法活动。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员工持续参与“学宪法讲宪法”网上学习和持续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教师和员工持续参加各类网上学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按要求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使每名员工、教师都能参加宪法学习活动。
(二)加强学习教育活动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QQ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请各部门、各单位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的图文材料于12月8日前发送至宣传统战部邮箱:
hjmxctzb@163.com。 联系人:吴春雨18189819257。
附件: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琼教法〔2021〕13号)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